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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长顺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长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和参与重大事故责任调查;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措施和对策,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治宣传。

3、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4、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5、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6、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案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7、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开展设计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9、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0、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张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13、负责其他应当有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科室,无下属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86.9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74.48万元,增长20.91%。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中央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8.12元,2022年结转结余“两房”建设资金272.1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23万元,占92.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88.02万元,占7.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1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6万元,占60.85%;项目支出514.76万元,占39.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361.91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63.31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由于增加了我院“两房”建设支出6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9%。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35万元,降低7.42%。主要原因是:一是司法救助金的减少22万元;二是中央及省级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减少45万元;三是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调整减少支出25.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支出科目(类)支出549.2万元,占47.69%;“两房”建设科目(类)支出60.7万元,占5.81%;其他检察支出科目(类)支出434.52万元,占4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37.97万元,占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26.04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45.6万元,占3.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6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预算其他检察支出323.53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532.27万元,支出决算为54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工资收入的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项)。当年预算为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4.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预算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及装备费支出323.5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37.76万元,支出决算为37.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五险一金基数的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五险一金基数的调整。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21.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五险一金基数的调整。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五险一金基数的调整。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3.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五险一金基数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66万元、津贴补贴161.86万元、奖金22.84万元、伙食补助费1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0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9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7万元、住房公积金43.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5万元。

公用经费13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04万元、水电费21.1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租赁费5.18、工会经费7.6万元、维修维护费23.36万元、差旅费3.09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8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三是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在日常财务工作中注重对我单位的干警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30万元,比上年减少38.94万元,降低69.24%,减少原因是: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两辆,2022年未购置车辆导致去去年减少38.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87.72%,比上年减少39.68万元,降低72.34%,减少原因是: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两辆,2022年未购置车辆导致去去年减少38.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2.28%,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增长53.84%,增加原因是:2022年案件接待数量小幅度变动,导致公务接待数量小幅度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资金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17万元,支出决算1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车辆保险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12万元,支出决算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2.12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2万元,主要是接待其他单位到我院交流学习等。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357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此项资金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资金安排。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此项资金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1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83.64万元,增长151.36%,主要原因是: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含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导致2021年度增长额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2个,涉及资金321.73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0万元,上级资金321.73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 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3: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上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上级项目绩效自评表(上年结转项目).xlsx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批复表.xls

附件3-1: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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