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深入推进案件评查机制,促进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根据县委政法委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长顺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万千(检察长)
副组长:刘玉兰(副检察长)
陈昌海(副检察长)
成 员:郭 萍(侦监科科长)
刘忆娴(公诉科科长)
成晓能(民行科科长)
肖志华(反渎局局长)
班 松(反贪局副局长)
焦文玉(案管办主任)
评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案件管理办公室,焦文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长顺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