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顺县委对长顺县检察院呈报的《长顺县检察院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的报告》作出批示,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
县委书记张惠明批示指出:“同意,把握好政策界限,落实好部门职责职权,维护好软环境建设和政策效果的落实”
根据全省检察长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长顺县的实际,该院制定了《长顺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三个目标任务,一是追收拖欠的国有资产。对因相关部门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履行职责或提起诉讼,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追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充分行使检察职能,通过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系统查找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和因素,向相关部门提出防治对策,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相关行业部门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提出预防对策,帮助堵漏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国有资金流失。三是提高法律监督水平。通过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总结一批有效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我院法律监督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督促相关部门行使行政职权,追收拖欠的财政信贷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矿藏资源转让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环境污染治理费及其他费用是该院督促起诉监督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