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对辖区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犯罪又犯罪案件;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 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 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 协助上级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