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长顺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机关管理,强化节俭意识,培育干警勤俭节约好习惯,下大力气打造成节约型机关。
一是“狠”抓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会议、公示栏、标语、LED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在全院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提高全院干警的节约意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狠”刹浪费风气。从小事从点滴抓起,合理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节约一张纸、节约一滴水、节省一度电。发现下班不关机、不关灯、用水不关水的情况的,给予批评警告,并计入年终考核扣分。
三是“狠”抓用品开支。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对差旅费等实行限额预算管理,对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限额消耗。制定办公用品领取制度,定期通报办公用品领取情况,使用量较多的部门要说明情况,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领取相应的办公用品。
四是“狠”推办公自动化,争取实现无纸化办公。各科室一律不对外产生打印费用,并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作用,要求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材料,减少重复打印次数。严格要求双面用纸(除特殊情况外),发现单面用纸,要通报批评,切实减少纸张消耗。
五是“狠”控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实行定点、定人、定标准“三定”制度。严禁用公款吃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完善食堂管理,提高机关食堂服务水平,接待来客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严禁工作日饮酒。
六是“狠”抓装备管理。对办案办公用车严格监督检查,所有车辆按行使里程核实油票加油制度。加强日常办案办公能耗监督检查,严格水电使用管理。实行电脑设备严格维修、使用制度。 |